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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月提交的《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地质报告》及其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,探矿权内保有水泥用石灰岩矿(332+333)资源量:矿石量11950.88万吨,平均品位:CaO为52.19%、MgO为0.64%。其中:332类:矿石量8367.58万吨,平均品位:CaO为52.14%、MgO为0.56%;333类:矿石量3583.30万吨
(九)矿权变化情况:原探矿权名称: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,勘查面积为3.7793km2,证号:T0011984,转让人于2010年1月提交《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水泥用石灰岩矿详查地质报告》,2011年5月12日通过省厅评审备案(皖矿储备字[2011]048号及皖矿储评字[2011]048号),根据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范围将探矿权分为南、北两段。2025年2月转让人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”探矿权分立申请,2025年4月21日铜陵市自规局批复,同意将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”探矿权分立为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(北矿段)”和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(南矿段)”两个探矿权,并同意转让人转让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(南矿段)”探矿权的申请(证号:T0058523,有效期限: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8月23日,勘查面积1.5708km2)。2025年8月“安徽省铜陵县龙口岭石灰岩矿勘探(南矿段)”探矿权到期前,转让人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,2026年1月6日铜陵市自规局批复发证,证号:XT0058523,有效期限:2025年8月24日至2030年8月23日,勘查面积1.437km2。
六、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:在签订《探矿权转让合同》后,按转让合同的约定办理。
若对本次探矿权挂牌转让的结果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(工作日上班时间内)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1地质队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











